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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考核与奖惩的通知

阅读次数:1900 发布时间:201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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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寿人常办〔20167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

考核与奖惩的通知

 

各乡镇人大、机关各股室:

为推动全县人大宣传信息工作上台阶,经主任会议研究,现就进一步强化人大宣传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队伍,夯实宣传信息工作基础

1.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人大宣传信息工作领导组。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良慧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章清、研究室主任方正、法律工作室主任时丽任副组长,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和机关文秘工作者为成员。宣传信息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研究室负责抓好落实。

2.各乡镇要确定一至两名专、兼职人大信息员,注重物色写作能力较强的同志担任,人大主席、副主席也要勤于动笔,并积极为信息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加强宣传信息阵地建设

3.编印《寿县人大》内刊。注重稿件质量,普刊每月至少印发一期;深度信息专刊择优采用,随到随编。韩大鹏负责收集、组稿,方正审核签发。

4.办好县人大常委会网站。信息更新和日常维护由李国幸负责,方正审核把关。

5.用好人大代表手机短信平台。由李国幸具体承办,发布内容须经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

三、明确任务,严格考核,压实宣传信息工作责任

(一)量化指标

6.乡镇人大每月至少上报2条动态信息,一年至少完成深度信息或《代表之声》4篇,信息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人大工作先进单位评比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县人大常委会每季度向乡镇党委通报一次人大信息投稿和用稿情况。

7.县人大机关从事文秘工作的同志,每人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鼓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办公室其他同志撰写信息稿件。

(二)考核办法

8.考核范围及计分标准。范围包括省、市、县三级人大信息载体。计分标准分别为:《寿县人大》采用信息,每条计10分,综合采用计5分;《淮南人大信息》、淮南市人大网站采用信息,每条计30分,《淮南人大信息专刊》、《代表之声》每采用1条计50分;《安徽人大信息》、安徽人大网站采用信息,每条计50分,《安徽人大信息专刊》、《代表之声》每采用1条计80分;有各级领导批示的信息,计分相应加倍。    

四、完善机制,强化激励,促进宣传信息工作创先争优

9.信息奖励标准:《寿县人大》采用1条奖励10元,综合采用奖励5元;《淮南人大信息》、市人大网站采用1条奖励30元,《淮南人大信息专刊》、《代表之声》采用1条奖励50元;《安徽人大信息》和安徽人大网站采用1条奖励50元,《安徽人大信息专刊》、《代表之声》采用1条奖励80元。同级别采用的同一信息,不重复奖励。

10.宣传作品奖励标准:国家级《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人大》上发表稿件,400字以下每篇奖励300元,400字以上奖励500元,图片新闻每张奖励200元;《中国人大网》刊用稿件每篇奖励100元。省级人大刊物用稿:400字以下奖励50元,4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100元,图片新闻奖励50元;《安徽日报》刊发稿件,400字以下每篇奖励100元,400字以上奖励200元,图片新闻奖励100元。

11. 在年度人大好新闻、好信息评选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0元、600元、400元;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

12. 乡镇人大向县人大投稿专用电子邮箱:ahsxrd126.com,统计信息以向该邮箱投稿为准。乡镇人大一般不直接向省、市人大信息载体投稿,统一由韩大鹏负责筛选、上报。信息采用情况每个月一汇总,每季度一通报。

13. 按照信息得分情况,评选全县人大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给予表彰奖励。信息宣传稿酬,每年由研究室负责集中统计、审核、兑现。

14. 本通知确定的奖惩标准,从201611起实施,原有规定相应废止。

 

 

 

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330

 

 

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党委。                                    

 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3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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