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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寿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

阅读次数:3443 发布时间:201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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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4日寿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寿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定: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16日在县城举行,会期4天。
  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寿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寿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寿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寿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17年县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寿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表决《关于设立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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