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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活动室标准化建设有关制度

阅读次数:3606 发布时间: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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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一、人大代表应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

二、代表小组开展活动要有计划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活动形式多样,讲求实效。

三、代表要围绕活动内容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选民意见,反映社情民意。

四、人大代表要按时参加小组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

五、每次活动都要认真记录,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汇总,报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

 

 

 


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

 

一、每个代表小组每年至少组织学习培训四次以上。

    二、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宪法和法律、法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代表履职业务知识等。

三、学习培训的形式应该灵活多样,要与人大代表工作实践相结合,与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相结合,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注重学以致用,力求实效。

  四、人大代表要按时参加学习,认真做好笔记,撰写学习心得,积极参加讨论交流。

  五、代表学习培训要认真记录,出勤情况作为人大代表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一、人大代表应当经常深入选区,密切联系群众,围绕人代会的议程、代表小组活动的内容以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每位代表应当同5-10 名选民保持经常联系,听取他们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 

三、代表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四、乡镇人大主席应当经常了解代表联系选民情况,并帮助解决代表在联系选民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

 

一、每月10日为代表接待日(双休日、节假日顺延)。

    二、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采取定时、定点、定人员,同时公开亮明代表身份。

    三、参与接待的人大代表,应安排好本职工作,按时到位,履行接待职责。

    四、人大代表在接待选民时,要认真宣传宪法、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

五、接待选民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待人,认真填写好接待记录,详细记录选民反映的问题。

六、对选民反映的问题,要按照政策法规予以解答;不能解答的,及时向上级人大及相关部门反映,并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

   

 

 


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一、乡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由乡镇人大主席团统一组织;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由县人大常委会委托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
  二、人大代表每届至少向原选区选民述职一次。
  三、人大代表向所在选区选民代表述职时,参加的选民代表不得少于40人。
  四、述职的内容是:学法守法、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和开展“双岗建功”活动等。
  五、代表述职评议应当广泛征求意见、撰写述职报告、认真表态发言、抓好整改反馈。
  六、述职评议的情况由人大主席团向代表反馈,评议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代表评先评优和换届时继续提名的参考依据。

 

 


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


  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主席团会议。
  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副主席、其他成员组成。

  三、在每次人大主席团会议召开的前两天,要将开会时间、地点、建议议题等主要内容通知主席团成员。
  四、乡镇人大主席团决定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制,举行会议或者进行表决须达到法定人数方为有效。

 

 

 


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

 

一、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落实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建立联系代表小组工作制度。

    二、每位主席团成员必须联系5名以上代表,每个季度至少走访一次,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听取代表意见、建议。

三、每个成员至少联系一个代表小组,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理,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做好跟踪督办,及时反馈结果。

 


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制度

 

  一、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后人大、政府召开交办会,交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研究后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批评和意见后,应及时研究办理方案,确定承办人员和负责领导,落实任务,明确责任。

三、承办单位要与人大代表保持密切联系,邀请代表参加办理工作。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协商解决的,由主办部门牵头,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四、办理完毕后,承办部门应以公函形式认真答复人大代表,态度要诚恳,内容要实事求是,语言文字要严谨规范。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要退回重办。

  五、对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一般要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至迟不能超过6个月。对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应在3个月之内办完并答复代表。

六、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大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督查,及时解决在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人大代表评议工作制度

 

一、评议工作由乡镇人大主席团选定范围,确定对象。

二、制定评议工作计划,明确评议的目的、要求、方法、步骤,成立评议领导小组,经主席团会议研究后实施。

三、评议前应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意见,做好发言准备。

四、评议会议由乡镇人大主席召集,人大代表参加,被评议的单位负责人到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五、乡镇人大主席团对评议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及时交办,督促整改。被评议单位根据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研究改进。

六、根据需要,可以组织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

 

 

 

 

 

 

 

 


宣 传 标 语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牢记代表使命  忠诚履职为民
4.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5.权为民用  情为民系 利为民谋
6.人民选我当代表  我当代表为人民
7.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8.发挥代表作用    推动* *发展

9.依法行使职权    推进* *发展

10.知党情 集民意  谋发展  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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