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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赴寿县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

阅读次数:529 编辑: 寿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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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斌、副市长陆晞,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同志一行到寿县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县领导陶良慧、杨之江、李琼等陪同调研。
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县游客集散中心、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和堰口镇魏岗村农民文化乐园管理运行等情况,听取我县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工作汇报,对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给予肯定,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我县以构建“南工北旅生态县”为目标,全力推进“文化旅游特色化”进程,先后被授予“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3年申创“中国书法之乡”,2014年获评安徽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特别是2017年3月1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颁布施行后,县委县政府坚持强责任、保基本、促公平,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落实,初步建成特色鲜明、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沈斌指出,寿县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县文化艺术中心等重点项目规划起点高、推进速度快,对于打造文化旅游大县意义重大,取得工作成效显著。要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执行,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更加注重公共文化的普惠性,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追求。
沈斌强调,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与构建“南工北旅生态县”相辅相成,要发挥寿县楚文化底蕴深厚的独特优势,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大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注入公共文化事业。要跟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后续管理,做到建、管、用结合,充分挖掘传统文化和民俗,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不断提升公共文化内涵和服务保障水平。(韩大鹏、鲍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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