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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会报2019第2期

阅读次数:18494 编辑: 寿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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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会   报

2019第2期

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印发

 

目     录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关于寿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关于接受曹沛同志辞去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寿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职务的决定

※关于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书

※关于4名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公告

※关于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公告

※出、列席人员名单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5月2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陶良慧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玉宝、王延友、杨之江及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岳锐,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唐永璋,县法院院长毛方余,县检察院检察长王保辉,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和双桥镇、涧沟镇、丰庄镇的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县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履职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县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表决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并组织新任命人员集体向宪法庄严宣誓。

 

 

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免名单

 

(2019年5月21日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李传池为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袁自来为寿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尚寿永为寿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安政为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顾正明为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

李裕霞的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周馨的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邵永贵的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方谷的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政的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传骏的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余茂强的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皮政的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秦继生的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孟武的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5月21日

 

关于寿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

决    定

 

(2019年5月21日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根据职责调整,将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5月21日

 

 

 

 

 

 

 

关于接受曹沛同志辞去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寿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职务的决定

 

(2019年5月21日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鉴于曹沛同志本人提出辞职请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曹沛同志提出的辞去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寿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5月21日

 

 

关于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

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书

 

县人民政府:

5月21日,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城管执法局局长程德云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送达如下:

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推进项目实施,实现了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一体化处理,人居环境得到较大的改善。会议指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主要表现在:

一、项目运营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建设与合同约定差距大。一线保洁人员应配2990人,实有1683人,占57.4%;保洁电动三轮车应配3000辆,实有1031辆,占34.5%;垃圾桶应配65350个,实配30000个,占45.9%;垃圾清运车适配性差,偏远村庄进不去、拉不出;垃圾中转站、转运站和垃圾收集点建设、改造未完成,安丰、炎刘两个中转站未建,8个转运站改造完成不到一半,556个收集点改造尚有256个未完成;洒水车、扫地车配备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作业范围、作业标准、作业频次保洁作业,存在一个司机开两张车的现象。二是一线保洁员年龄大、任务重,劳动保障条件差,劳动保险缺失,安全事故隐患多。三是项目公司不专业、不敬业,内部管理不规范,难以胜任全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公司法人长年不在寿县,委托代理人频繁变动,运营中遇到问题长久得不到解决。

二、项目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城管执法局对项目整体运营监管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只重视对具体地点垃圾清扫的监管,忽视了对项目单位履行合同的监管。二是乡镇监管流于形式。乡镇监管手段太少,仅有打分一项,却由于打分影响当地保洁员工资,致使后期打分有名无实。三是县国投公司监管短缺。合同约定县国投公司应派驻董事、监事和财务总监各一名,实际只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沟通协调工作,且工资由项目公司发放,监管走过场。四是村级和基层群众监管缺失。

三、治理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村垃圾治理100%全覆盖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目标没有实现,按人均日产垃圾量核算,全县每天有180至200吨的垃圾没有清运上来。二是社会满意度低,县、乡镇、村干部群众意见大。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7件代表议案、建议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联名代表37人,占实有代表总数的10.5%。

会议强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全民参与的民生工程,项目中标价达15.85亿元、合作期限达16年,不是一件小事。县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认识,站在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三大革命”、美丽乡村建设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公司运作、全民参与”的长效机制。为此建议:

一要约谈项目公司,依据合同约定,足额配备人员和车辆、船只、垃圾桶等设施,加快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并按合同约定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项目绩效考核评估。

二要开展对口帮扶,建立由县财政、审计和人社等单位参加的帮扶制度,深入项目公司开展指导,促进项目公司依法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营。

三要调整考核办法,明确城管执法局主体责任以及乡镇、村和街道的属地责任,完善监管机制,配套奖惩政策,实施有效监管,杜绝把考评扣分扣款和保洁员工资直接挂钩。

四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开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作业标准,制定有奖举报细则,设立举报电话,利用QQ、微信和手机APP,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确保垃圾治理取得实效。

以上问题和建议,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听取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6月11日

 

寿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县水利局局长姜国履职情况的监督公告

 

(2019年6月11日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43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现将对姜国同志履职监督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情况

2018年10月2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姜国同志的履职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姜国同志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注重发挥领导班子作用,努力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单位管理,规章制度更加细化,系统内部合力增强,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指出,水务工作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一是城乡一体化供水工作推进相对滞后;二是干部职工教育管理有待加强;三是水利工程设施重建轻管情况依然存在;四是与县直有关部门、乡镇之间沟通协调不够等。会议建议:一要积极推进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二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三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护;四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

11月8日,寿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及姜国本人送达了审议意见书。

二、整改情况

姜国同志对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认识到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细化整改措施,狠抓落实。一是突出重点问题抓整改。主动履行牵头部门职责,积极争取县政府重视;持续推进项目建设,高效实施安全饮用水扶贫工程;积极推进县域供水和城乡供水一体化。目前,县域区域供水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二是强化队伍建设。重新修订完善了机关制度,制定了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专项考核办法等制度,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积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树立水利系统良好形象。三是加强水利工程管护工作。制定了农田水利工程长效运行管护管理办法和运行管护经费考核兑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管理主体,落实了管护经费,建立了奖惩激励机制。四是及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三、整改监督情况

2019年5月2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姜国同志履职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发出和收回测评票27张,姜国得“满意票”20张、“基本满意票”5张、“不满意票”2张。根据《寿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规定,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姜国同志审议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希望姜国同志一如既往保持工作热情,进一步提升能力,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加快推进全县区域供水一体化步伐;进一步压实责任,研究基层水利设施管护新机制;加强系统干部职工水利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切实担负起水利事业发展重任,全力做好寿县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这篇大文章,努力开创我县水利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6月11日

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文旅局局长李延孟同志履职情况的监督公告

 

(2019年6月11日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43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规定,现将对李延孟同志履职监督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情况

2018年10月2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延孟同志的履职情况报告。会议认为,李延孟同志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尽职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会议指出,李延孟个人及文广系统在工作中仍存在工作管理机制不够顺畅、部分文化类民生工程实施效果不佳和文化产业发展相对缓慢等薄弱环节。会议建议:一要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增强文广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要扎实推进文化活动开展,提升群众满意度;三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实现新突破;四要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再上新台阶。

11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和李延孟本人送达了审议意见书。

二、整改情况

李延孟同志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整改,效果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人才队伍建设有了新进展。及时组织人员摸清全县文广人才底数,规范文广工作人员日常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聘多名专业人员,文广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二是群众文化生活有了新变化。半年来,文广新局着重在阵地建设上下功夫,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完善公共设施建设,公益电影等文化类民生工程不断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臻完善,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三是文物保护工作有了新加强,以古城、古镇、古遗址公园保护工作为重点,健全工作机制,合理编制规划,全县文物保护有序开展。四是文化产业有了新发展,聘请国内知名高校编制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打造文化产业“十大工程”,邀请巅峰智业等国内知名文化旅游规划编制企业来我县实地考察指导,寿州古城创建5A景区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

三、整改监督情况

2019年5月2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李延孟履职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发出和收回测评票27张,李延孟得满意票24张、基本满意票2张,不满意票1张。根据《寿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规定,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李延孟同志履职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希望李延孟同志再接再厉,带领文旅局一班人继续履职尽责,统筹开发、利用和保护好全县文化旅游资源,树立寿县历史文化名城的良好形象,努力将我县建设成文化大县、旅游大县,为加快“北旅”建设步伐作出更大贡献。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6月11日

 

 

 

 

 

 

 

 

 

 

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卫健委主任涂满祖

履职情况的监督公告

 

(2019年6月11日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43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规定,现将对涂满祖同志履职监督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情况

2018年10月2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涂满祖同志的履职报告。会议认为,涂满祖能够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局意识和敬业精神强,工作经验丰富,工作思路清晰,自我要求严格,为人低调谦和,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会议指出,涂满祖同志在履行工作职责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我县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够均衡;二是基本药物种类不全、品种较少;三是基层医技人员缺乏;四是村医队伍养老待遇没有保障;五是计生考评指标繁杂等。会议建议:一要争取加大投入,提升医疗水平;二要积极引进人才,破解发展瓶颈;三要探索村医养老机制,解决后顾之忧;四要创新考评方式,适应形势变化。

2018年11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及涂满祖本人送达了审议意见书。

二、整改情况

审议意见送达后,涂满祖同志高度重视,逐一对照,认真落实,整改效果比较明显。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以“健康脱贫”为引领,把基本医疗卫生功能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乡村医疗机构三年能力提升规划,进一步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较好地改善了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软硬件条件。二是搭建平台,解决人才缺乏问题。通过招考、培训、上级单位对口帮扶托管等形式,解决人才短缺问题。2018年,招录医技人员102人,组织49名医务骨干分批赴上海公立医院进修学习,初步满足基层对实用型和紧缺型人才的需求。三是适应形势变化,着力解决热点问题。简化考评程序,计生考评取消乡镇分类,次数也由每年4次减少为1-2次。采取分时段召开季节性重点药物保障工作会议、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数量、“应急采购”等措施,基本满足医疗机构用药需求。

三、整改监督情况

2019年5月2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涂满祖履职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发出和收回测评票27张,涂满祖得“满意”票23张、“基本满意”票3张、“不满意”票1张。根据《寿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规定,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涂满祖同志履职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希望涂满祖同志继续保持工作热情,履职尽责,持续跟踪落实加强村医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努力开创我县卫健事业发展新局面。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6月11日

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康文同志履职情况的监督公告

 

(2019年6月11日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43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规定,现将对王康文同志的履职监督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情况

2018年10月2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康文同志的履职报告。会议认为,王康文同志虚心好学,大局意识强,务实肯干,谦虚谨慎。任职以来,能够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应对系统内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正风肃纪,重塑形象,促进单位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守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底线。会议指出,王康文同志履职及单位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队伍建设、管理、培训有待加强,基层执法力量需进一步充实,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安全需要强化监管等。会议建议:一要加强法规政策宣传;二要强化队伍建设;三要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四要勇于开拓,积极创新。

2018年11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和王康文本人送达了审议意见书。

二、整改情况

王康文同志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全面整改,取得较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在法规政策的宣传方面,创新方式方法,既有灵活性,又有系统性,既有高科技,又能接地气,社会效果明显。二是在队伍建设方面,拓展工作思路,切实解决“一人所”问题,将新招录人员全部下派到基层所,将盐业体制改革考录人员全部安排到一线岗位;从市场监督检验所选拔2名年轻同志到刘岗、寿春等基层所挂职,推荐10名同志担任基层所所长,把基层作为干部锻炼、成长的重要平台,既培养了干部,又保障了基层工作力量。三是在执法监管方面,重视重点群体和关键领域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和日常监督检查,对餐饮单位和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的负责人及农村自办宴席从业者开展培训,针对特殊行业、特殊时段、特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加大日常执法打击力度,保障“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警钟长鸣。四是在开拓创新方面,一些做法走在全市、全省前列,搭建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网络平台,利用手机微信方便企业扫码登记办理年报事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

三、整改监督情况

2019年5月2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王康文同志履职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发出和收回测评票27张,王康文同志得满意票24张、基本满意票2张、不满意票1张。根据《寿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规定,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王康文同志审议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希望王康文同志在今后工作中,要重点关注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老年人保健品市场乱象的整治力度,完善规范乡镇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工作,努力为我县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6月11日

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审判工作的

监 督 公 告

 

(2019年6月11日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43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规定,现将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开展监督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情况

2018年8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会议指出,刑事审判工作仍存在法官队伍综合素质不高、诉讼制度落实不到位、刑事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办案单位之间的会商协调不顺畅等问题。会议建议县人民法院,一要进一步深化对刑事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要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刑事审判水平;三要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切实增强刑事审判公信力;四要积极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刑事审判质效;五要强化多方协调配合,不断优化刑事审判环境。

9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向县人民法院送达了审议意见书。

二、整改情况

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措施有力,效果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将刑事审判工作摆到了法院整体工作任务的重要位置。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教育、审判业务研讨培训等举措,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审判水平。三是严格刑事审判管理。认真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各项举措,不断提高刑事审判的司法公信力,增强了司法透明度。四是注重协调配合,加强与其他刑事办案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优化了刑事审判司法环境。

三、整改监督情况

2019年5月2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刑事审判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发出和收回测评票27张,得满意票24张、基本满意票3张、不满意票0张。根据《寿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规定,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希望县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平安寿县、幸福寿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6月11日

出、列席人员名单

 

一、出席人员(共28人,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主  任:陶良慧(女)

副主任:陈玉宝  王延友   杨之江

委  员:王成海  方  正   吕凡明  刘长宝  朱继筠(女)

闫如群  孙  斌   李  磊  李传池  李延宏   杨 帆(女、回)         杨少茹(女)         时  丽(女)                 沈   鹏   宋明珠(女)

张斗凡  张国祥   袁自来  徐芦桢(女)                   陶宪军(回)         戚士胜   章  清   梁昌永  魏青云

二、请假人员(共1人)

副主任:曹  沛

二、列席人员(共22人)

岳  锐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唐永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毛方余  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保辉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尚寿永  县人大农业农村工委副主任

梁中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主任科员

徐纯宽  县纪委副书记

程德云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姜  国  县水利局局长

李延孟  县文旅局局长

涂满祖  县卫健委主任

王康文  县市监局局长

蔡传斌  县国投公司总经理

郝世传  涧沟镇人大主席

许  顺  丰庄镇人大主席

李  力  双桥镇人大主席

孙宝太  中六投公司董事长、法人

赵先圣  中六投公司副总经理

豆华东  中六投公司董事长助理

张方应  县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室主任

丁  凯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韩大鹏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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