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6日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高道田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 卫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郑 培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汪 慧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刘家成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韩 强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张广平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杨胜鹏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庭长;
许国文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寿西湖人民法庭副庭长;
何升国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安丰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安政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寿春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万宝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正阳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夏金廷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汪 慧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家成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张广平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杨胜鹏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迎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许国文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正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何升国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寿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沈远东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传宏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