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安排,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在刘岗镇开展试点工作,该项制度规定镇政府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镇人大代表在大会上以差额票决方式确定民生实事项目,交由镇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群众的监督。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6月16日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成立刘岗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该项工作,筹备策划工作流程。
6月17日,召开刘岗镇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期间代表分组讨论酝酿《刘岗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草案),在全体代表大会上通过举手表决,一致通过该实施办法。
下一步将按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展项目征集、项目拟定、大会票决、项目实施、人大监督、代表测评等各环节工作,通过扎实有序的组织实施,确保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获得成功。(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