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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0次学习 (扩大)会议

阅读次数:322 编辑: 寿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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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4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0次学习(扩大)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勇主持会议。副主任李家明、王多好,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李善奇,县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以及机关办事机构负责同志等参加学习。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梁言顺、王清宪同志在省辖市市委书记、市长二季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立足人大职责抓好贯彻落实,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支持和保障。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坚持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人大自身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高质量纪律建设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若干规定》,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安排部署工作时要实事求是,落实到各条线各领域各环节。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梁言顺、王清宪同志的讲话精神与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抓好下半年重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促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速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夯实寿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要结合近期开展的对工会“一法一办法”贯彻执行情况调研,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工人群体和劳动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的本领和能力。要把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及时、严肃地开展起来。(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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