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书
县人民政府: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审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按期完成财政同级审计工作,在规范预算管理、维护财经纪律、监督权力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指出,对照《审计法》要求,当前审计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审计工作能力和水平还不能满足审计全覆盖的需要,审计执法的严肃性和威慑力没有充分发挥,少数县直单位和乡镇财经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仍需进一步落实等。
会议建议:
一要强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由县政府牵头,审计、监察、政府督查等部门联动的审计整改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责任,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整改到位。加大审计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追踪问责,发挥审计查处案件的警示作用。
二要深化预算执行审计,促进财政预算规范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落实全口径预算编制要求,加强预算收支全面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往来账长期挂账、违反财经纪律支出等共性问题,要研究对策,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强化监督,提高全县依法理财的水平。进一步强化对涉农资金、扶贫攻坚、民生工程、医疗卫生等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管理。
三要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审计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储备,完善绩效管理办法,防止人才流失,减少“屡招屡走”现象发生。
四要进一步推进“审计公开”。落实审计公告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努力推进审计计划、结果、整改“三公开”,打造“阳光审计”,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
审计是维护财经秩序的“防护网”和干部是否依法履职的“温度计”,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充分理解和配合做好审计工作。按照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若干规定》的要求,8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听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方案;11月底前将听取整改结果的报告。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办理。
寿县人大常委会
抄送:县委、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县审计局、
财政局及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
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