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
履职情况报告的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任后监督,完成届内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履职监督全覆盖,根据全年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本届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县法院副院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未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履职情况的人员(任职时间未满一年的除外)。名单附后。
二、报告内容
主要报告个人履职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以及遵守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工作取得实绩情况,存在的差距和下步打算。书面报告字数在4000字左右。
三、时间安排
请报告人认真准备报告材料,并于9月1日前将将报告文本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征求意见;9月11日前将报告正式文本电子版送交县人大办秘书股(行政中心1313室,电话:4031870)。
特此通知。
附件:报告对象名单
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报告对象名单
(共计19人,排名不分先后)
夏承开(教育局)
张继模(科技局)
杨之江(农委)
李延孟(文广新局)
涂满祖(卫计委)
赵东升(发改委)
张国祥(财政局)
李士林(交通运输局)
刘长宝(商务局)
王教斌(审计局)
杨 坤(安监局)
程德云(城管局)
唐永璋(公安局)
王永贤(司法局)
戴 龙(人社局)
权成良(法院)
赵前进(法院)
李坤军(检察院)
邹多品(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