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6日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吴家奎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余培培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许国文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正阳人民法庭副庭长;
胡冬青同志为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艳茹同志为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
吴长娥同志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世琴同志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 君同志寿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龙 艳同志寿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吴家奎同志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李 璐同志寿县人民法院寿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武 斌同志寿县人民法院寿西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保强同志寿县人民法院安丰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许国文同志寿县人民法院安丰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汪孟林同志寿县人民法院小甸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 芳同志寿县人民法院新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管纪跃同志寿县人民法院小甸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邹多品同志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恒全同志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