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命名单
2017年10月24日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孔肖四为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期两年;
二、任命:
孙 雷为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命名单
2017年10月24日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孔肖四为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期两年;
二、任命:
孙 雷为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