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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李乡人大建言民生工程资金监管

阅读次数:359 编辑: 寿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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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张李乡人大积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工作,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把民生工程资金运行情况作为财政监督重点,抓住“三个重点”,主动作为,稳步推进民生工程资金监管。

    一是要强化预算抓方案。民生工程资金预算,本着分级负担、足额配套和留有余地的原则,按照现行政策和财政体制,乡财政分局会同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资金筹集初步意见和配套政策,统筹预算、民生专项资金等,并争取上级补贴、转移支付和专项投入等资金,细化民生工程资金预算,提出各项民生工程的资金配套办法。

    二是要落实资金抓管理。对发放到人的民生工程资金,严格执行“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打卡发放”的阳光操作办法,通过“一卡通”的形式直接或直补发放到人。对工程类项目,严格按照基建程序,严格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等“六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资金直接支付给供应商或承建法人账户,提高了资金支付的效率。

    三是要坚持原则抓制度。按照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建立健全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制度,以制度促监管。运用“乡财政资金监管系统”平台,发挥财政部门监督综合职能的作用,实行网上运行、网上监督;乡人大与乡纪委等部门通力合作,构建“大监督”格局,加强民生工程资金追踪管理,筑牢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体系,确保民生工程资金过程在监控中正常运行。(时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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