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安丰镇谷贝村党总支书记王教宇反映: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开展中对种粮大户设置障碍,挫伤了种粮大户生产的积极性,不利于农业农村发展,这一现象值得重视,亟待解决纠正。
一、 设置投保门槛。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对种粮大户投保作特别限制,先查农作物长势,对长势差的在地作物不予投保。
二、 理赔不能公正。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对种粮大户受灾农作物查勘不能及时,定损不能据实,人为降低赔付比例,使种粮大户不能获得应有赔付。
建议:一、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和《保险法》普及力度,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业保险的认知水平和保险意识,让农民群众充分掌握投保、索赔基本常识。二、建立监督机制,对农业保险公司业务开展实施有效监督。(李运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