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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之江调研《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阅读次数:959 编辑: 寿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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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督促做好《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提升全县公民文明素质和文明水平,近日,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之江带领调研组,听取了县文明办关于《条例》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走访了堰口、寿春等乡镇和部分村,详细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工作举措、存在不足和工作建议。
    调研组指出,《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17年5月1日施行以来,我县通过宣传引导、加强管理、法律约束等方式积极推动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宣教范围不够广泛和深入,监管不够到位、执法力度偏软等实际问题。调研组建议,一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条例》主要针对当前不文明行为的突出问题进行立法,有助于提高市民道德素养和文明程度,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明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意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要多措并举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营造人人皆知、人人遵守的舆论氛围。三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尽快完善促进文明行为的基础设施和配套制度建设,健全检查监督、投诉举报、教育指导、奖励惩戒等工作机制,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和不文明行为曝光力度,确保《条例》得到有效实施,为促进省级文明县创建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任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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