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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七五”普法工作的监督公告

阅读次数:5839 编辑: 寿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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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七五”普法工作的监督公告

(2019年10月1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规定,现将对县人民政府“七五”普法工作开展监督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情况

    2018年6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县人民政府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普法网络,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督查落实。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普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得到提高,公民法治观念得到增强,法治社会建设稳步推进。会议同时指出,全县普法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单位对普法工作认识站位不高,重视程度不够;普法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意识比较严重,企业普法意识比较淡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普法形式比较单一,普法工作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与普法工作任务和形势发展不相适应,普法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等。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一要进一步深化对“七五”普法工作的认识;二要突出重点对象,开展重点普法;三要强化考核管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四要积极创新普法工作载体和模式;五要加大资金投入,增强普法力量,建设普法阵地,适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2018年7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向县人民政府送达了审议意见书。

    二、整改情况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时安排部署,整改措施有力,效果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成立全县普法守法协调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全县普法工作,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以宪法学习宣传为重点,全力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人、农民、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普法宣传。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考核管理。出台《寿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寿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执法普法重点目录》,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责任制备案报告制度,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新发展。四是不断拓展普法形式,提升普法工作效果。2018年以来,全县深入推广“两微一端”信息化普法平台, 18个法治文化广场正式投入使用,人民群众零距离学习法律法规的需求已基本满足。五是加大经费投入,完善要素保障。县财政每年都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保障普法工作开展。此外,通过社会化招募的方式,组建了25支共300人的普法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增强了普法力量。

    三、整改监督情况

    2019年9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全县“七五”普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整改工作满意度测评。发出和收回测评票25张,得满意票20张、基本满意票4张、不满意票1张。根据《寿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规定,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希望县人民政府要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一如既往地做好“七五”普法工作,通过开展法治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县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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