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期
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寿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20年7月12日
目 录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关于寿县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审议意见书
※关于寿县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书
※关于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履职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监督公告
※关于县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县人大代表从维德辞职的决定
※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出、列席人员名单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6月2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陶良慧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玉宝、王延友、杨之江,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曹永军,县法院院长王英海,县检察院检察长王保辉,以及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科技局、人社局、城管执法局、教体局和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负责同志,正阳关镇、迎河镇、张李乡、板桥镇的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财政局局长赵成凤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寿县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县审计局局长陶杰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寿县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通过关于批准寿县2019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认为,2019年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县政府审计部门认真执行《审计法》,审计报告数据详实,客观反映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促进全县重大发展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加快实施。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和严肃性,坚持有保有压,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细化方案,强化措施,跟踪问效,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科技局、人社局、城管执法局、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履职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指出,四位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思想重视、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会议希望积极履职、开拓进取,把履职整改转化为促进部门工作有力抓手,为推动全县科技、人社、城市管理和教育事业发展再作新贡献。
会议听取了县法院院长王英海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法院将执行工作融入了全县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创新机制,克难攻坚,深入推进“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形成执行工作高压态势和震慑之势,执行效果和社会影响持续向好。会议希望县法院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进部门联动,加快推进联合惩戒、诚信和征信系统建设,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和质效,为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法治寿县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还审议通过个别人大代表辞职的议案,并通过相关决定。表决通过了县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关于寿县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的审议意见书
县人民政府:
6月23 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赵成凤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寿县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送达如下:
会议认为,2019年,面对复杂多变的财政经济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县政府及财政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统筹调度,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倾力保障改善民生,用力推进财税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县级预算和县十七届人大第二十五次常委会议调整的预算。但是预算执行和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数额超预算较大,部分预算调整没有经过人大审议。二是国库结转结余较大,部分预算指标执行率较低。三是非税收入管理不够规范,财政往来资金长期挂账。四是部分问题多年提出整改建议,整改落实不到位。
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决算管理。要坚持和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体系,严格非税收入管理。要统筹做好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的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避免大幅度调整预算。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强化预算执行,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要密切关注国家财政政策,加大对抗疫特别国债、专项债券和其他财政资金的争取和支出力度。
三、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往来管理。县财政部分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彻底清理等问题,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整改。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7月10日
关于寿县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书
县人民政府:
6月2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陶杰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议意见送达如下:
会议认为,县政府和审计部门,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对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认真审计,审计报告指出问题比较详实,问题定性较为准确,引用的政策文件适当、理由充分。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会议建议:
一、及时全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情况。按照《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要求,县审计部门要及时全面提交材料。
二、紧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要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期限,加强跟踪督查,严格盘点销号。要强化问题导向,针对非税收入管理不够规范、财政往来资金长期挂账、出借资金未及时收回、部分预算指标执行率较低等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加强问题研究,规范管理机制,杜绝同类问题继续发生。
三、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要强化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整改不力、久拖不改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问责,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好的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于年底前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7月10日
关于批准寿县2019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0年6月23日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赵成凤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寿县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会议结合《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19年县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决定通过这个报告,批准县本级2019年财政决算。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6月24日
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科技局局长张继模同志履职情况的监督公告
(2020年7月10日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9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规定,现将对张继模同志履职监督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情况
2019年12月2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继模同志的履职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张继模同志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科技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主动研究业务,工作敬业务实,勤于调查研究,积极为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做好服务,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会议同时指出,张继模本人和当前科技工作仍存在科技创新发展培训不多,新政策宣传解读有待深入,服务企业创新发展、解决科技难题还需用力,企业在储备专利、申报专利等方面对接不畅,科技项目争取力度仍需加强等薄弱环节。
会议建议:一要继续加强学习,注重知识更新,积极为县委政府当好科技创新参谋助手。二要充分发挥科技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科技普及和宣传教育培训,解读科技创新政策,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积极争取科技项目。三要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主体培育,推动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四是加强内外联系交流,加强对接沟通,争取各方支持。
2020年3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和张继模本人送达了审议意见书。
二、整改情况
张继模同志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整改,效果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理论业务学习有新加强。强化理论武装和科技知识学习,更加积极走入乡镇和企业生产一线,聆听企业发展所需和对科技工作的建议,比较全面地掌握县乡情况,为推进科技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履职服务能力有新提升。围绕县委工作中心,立足工作实际,制定科技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提升基层科技服务能力,积极争取并组织实施省科技扶贫项目。结合“四送一服”,立足职责,支持和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三是培育科技创新有新举措。紧紧抓住企业创新发展的重点、难点,大力开展帮扶指导,提高培育企业科技创新的导向性。引导企业组建各类研发中心,攻克技术瓶颈。增加专利储备,规范高效申报研发费用,减轻企业科技研发成本。主动服务,牵线搭桥,帮助指导企业与高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开展“一对一”科技要素对接。四是工作沟通交流有新气象。积极筹划并建议县政府建立科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全县科技工作总体发展规划,研究科技工作重大政策,统筹和协调部门间的工作。进一步密切与省、市科技部门的联系,寻求更多政策和项目支持,加强了与乡镇、园区和县直单位的沟通,开展工作更加顺畅。
三、整改监督情况
2020年6月2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张继模履职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发出和收回测评票28张,张继模得满意票23张、基本满意票 4张,不满意票1张。根据《寿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规定,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张继模同志履职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希望张继模同志继续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大力推进能力建设,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工作理念和经验,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科技工作队伍。围绕发展第一要务,认真履行职责,推进科技工作发展,竭尽全力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作用,为全县科技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7月10日
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社局局长王教斌同志履职情况的监督公告
(2020年7月10日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9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规定,现将对王教斌同志的履职监督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情况
2019年12月2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社局局长王教斌同志的履职报告。王教斌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工作作风务实。任职以来,能自觉服从和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工作积极主动, 善于钻研业务,工作中能严格做到依法行政,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同时会议也指出了王教斌个人履职及人社系统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会议建议:一要加强人社队伍建设和管理;二要加大基层调研力度;三要持续完善人才队伍平稳增长机制。
2020年3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和王教斌本人送达了审议意见书。
二、整改情况
王教斌同志收到审议意见书后,高度重视,针对常委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成立整改专班,并迅速启动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队伍建设有了新进展。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2020年4月17日对局相关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工进行研究调整,选任股级干部22名,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建立引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培养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用好在线学习平台,加强系统培训,努力营造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人社干部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基层工作有了新提升。持续推进“四带一促”工作模式,深入基层调研,加强沟通交流,倾听基层心声。着力解决乡镇劳动保障员福利待遇等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理顺乡镇劳动保障员关系。建立“人社服务专员”制度,派驻40名“人社服务专员”联系包保165家县规上企业,向企业宣传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的难题。搭建企业用工招聘服务平台,疫情防控期间,累计发布招聘信息1462个,帮助企业招聘员工788人。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通过“点对点”包车、“复工专列”等方式输送农民工和贫困群众返程返岗16批次760人。
三是人才工作有了新突破。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批复设立寿县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为企业用工和返乡务工人员提供平台支持。新建寿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进一步发挥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强化人才政策支撑,创新体制机制,对人才培训、职称评审引入竞争机制,努力做到公平合理。建立人才动态补充机制,利用国家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政策,积极申报招聘计划, 2020年申报特岗教师招聘计划200名,“三支一扶”10名,高校毕业生特定岗位70名,事业单位146名,有效缓解我县部分单位人才短缺问题。
三、整改监督情况
2020年6月2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王教斌同志履职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发出和收回测评票28张,王教斌同志得满意票23张、基本满意票5张,不满意票0张。根据《寿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规定,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王教斌同志审议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希望王教斌同志再接再厉, 带领人社局一班人继续履职尽责,以此次履职整改为契机,牢固树立“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巩固现有成果,持续改革创新,加强建章立制,提升工作水平,继续用心、用情、用力服务人民群众,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寿县贡献更多力量!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7月10日
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城管执法局局长程德云同志履职情况的监督公告
(2020年7月10日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9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规定,现将对程德云同志的履职监督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情况
2019年12月2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城管执法局局长程德云同志的履职工作报告。会议认为,程德云同志恪尽职守,勤勉务实,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冲在前面,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会议指出,当前城市管理工作及程德云同志履职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运行矛盾多,内部管理机制需加强等。会议建议,一要着力创建新时代科学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二要着力加强对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监督管理;三要着力强化城市管理执法体系建设。
2020年3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和程德云本人送达了审议意见书。
二、整改情况
程德云同志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全面整改,取得较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在城市管理机制建设方面,紧紧围绕提高城市管理整体效能,成功运行数字化城管系统,促进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服务横向拓展、纵向延伸,大大提高了我县城市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二是在着力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方面,认识高、行动快,整改落实敢于较真碰硬。在审议意见整改落实过程中,程德云同志高度重视,亲力亲为,围绕少什么补什么,差多少补多少的目标要求,加强项目监督考核力量,定期约谈项目公司,召开乡镇及相关部门座谈会,研究改进项目监督管理的措施。三是在着力强化城市管理执法体系建设方面,注重加强乡镇城管体系建设,加大乡镇城管执法队伍人员调剂和资源配置,有效服务乡镇城管工作需求,对乡镇市容环境治理和违建拆除等诉求,做到有求必应,一抓到底。
三、整改监督情况
2020年6月2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程德云同志履职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发出和收回测评票28张,程德云同志得满意票25张、基本满意票3张、不满意票0张。根据《寿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规定,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程德云同志审议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希望程德云同志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的监管,促进项目规范健康运营。进一步加强乡镇城管体系建设,按照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合理设置乡镇城管执法机构,充实乡镇城管执法力量,为规范城市管理和推进乡村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7月10日
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教体局局长夏承开同志履职情况的监督公告
(2020年7月10日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9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规定,现将对夏承开同志的履职监督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情况
2019年12月2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夏承开同志的履职报告。会议认为,夏承开同志政治素质高、工作勤政务实、办事公道正派,任职以来,始终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己任,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教体工作的重要部署,依法履职,团结带领班子,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会议指出,当前教体工作及夏承开同志个人履职存在的薄弱环节是: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有短板,干部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仍需巩固;学前教育办学不规范现象较为突出等。会议建议: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二要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巩固;三要加强学前教育监管。
2020年3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和夏承开本人送达了审议意见书。
二、整改情况
夏承开同志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全面整改,取得较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教师队伍建设管理进一步强化。积极做好新任教师补充工作,多渠道拓宽教师来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二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明显,基础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充分发挥教育装备对教学的促进作用,督促学校重视教育资源,提高使用效率,注重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名师工作室、乡村首席教师工作室,发挥名师“传帮带”作用,抓实教学质量监测,督促学校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三是补齐学前教育短板,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健全政府负责、教育主管、部门配合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督促学前教育机构规范办园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分类整治。
三、整改监督情况
2020年6月2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夏承开履职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发出和收回测评票28 张,夏承开得满意票 26 张、基本满意票 2张,不满意票 0张。根据《寿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规定,测评结果为“ 满意”。
会议认为,夏承开同志履职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希望夏承开同志在今后工作中,要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关注乡镇中小学教师编制内补充和小学科教师招聘工作;充分发挥教研室作用,多开展教研活动,加大对专职教研员的选拔和培养力度,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工作,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补充公办园专业幼儿教师,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努力为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7月10日
寿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6月23日在寿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寿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英海
县人大常委会陶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寿县人民法院,报告2018年以来执行工作。
一、近三年来执行工作回顾
2018年以来,在县委和市中院执行局的坚强领导和精准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法院将执行工作融入全县发展稳定大局,加大执行力度,合力攻坚克难,执行工作态势持续向好,切实解决执行难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正在积极推进。
(一)提高认识,全力开展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
按照省、市两级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工作部署,县法院党组第一时间向县委汇报了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和要实现的工作目标,得到了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和县政协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此基础上,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江淮风暴”执行攻坚领导组,院长和分管副院长靠前指挥,确保每天不低于一人坐镇执行指挥中心。为适应工作需要,为执行队伍及时增补员额法官,充实执行力量,目前执行在编干警已经达到21人,其中员额法官7人。法警力量和信息技术人员入驻执行局成为工作制度;分管领导亲自办理执行案件;在组织领导和人、财、物上充分保障“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执行干警持续强化政治纪律,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敢于担当,以最高法院执行考核指标为抓手,抓实抓细,确保各项指标符合第三方评估验收标准。因业绩突出,执行局长吴欣获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二)标本兼治,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突出作用
县法院党组定期向县委汇报执行工作动态,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寿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并形成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及时解决县法院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两办”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统筹协调全县相关部门支持协助法院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总目标。
在县委政法委的直接调度和推动下,执行联动机制的建设和作用发挥逐步成熟,为“江淮风暴”在寿县迅速掀起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县法院与公安、不动产、组织部、纪委监委签订联动实施意见,与移动、联通、电信三家通信公司分别建立了执行联动合作协议,共同推动构建违法失信者处处受限制的社会信用体系,执行效果的社会价值和辐射效应不断显现。
三年来,县法院把“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作为参与推动“双提升”工作的重要机遇和主要抓手,扎扎实实提高执行质效,最大限度减少“法律白条”,合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注重实效,夯实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基础
2018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133件,结案1783件,成功保全案件232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81亿元,全年共开展集中专项执行行动8次,对1350人限制高消费,向公安机关报送临控被执行人177人次,悬赏成功执行3例,司法拘留136人。公共媒体曝光“老赖”308人,发布典型案例6篇。全媒体直播涉民生、民企案件,点击量超过4.6万人次。邀请代表委员见证和监督执行行动26人次。按要求向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通报特殊身份的被执行人,认真配合做好有关候选人的资格联审。
2019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094件,执结1930件,执行到位标的2.2亿元。在实践中探索构建新型执行团队,尝试新的办案模式,实现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业务工作与事务工作分离,推行同类工作集约化办理,内部挖潜,追求执行高效。举全院之力,相继开展“江淮风暴”春、夏、秋、冬专项行动12次,27名代表委员不辞辛苦,监督见证一线行动,寿县手机台同步直播4次。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21人次,限制高消费令944人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制度设计已经逐步为公众接受和支持。通过城乡公交班车、公告栏,微信、网站等多途径曝光老赖760人次。发布执行悬赏公告179例,因群众举报或慑于悬赏压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36例。1名被执行人因拒执而获刑。理解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现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强力“打财断血”,受理涉黑涉恶财产类执行案件4件,执行到位标的69.1万元,受理涉“保护伞”财产类执行案件4件,执行到位标的28.6万元。
今年以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2名执行干警脱岗参加社区防控,全体执行干警到所在社区报到,接受统一指挥,参加各类志愿者活动。与此同时,大家凝心聚力,承受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压力,加大线上办案力度,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快办案、多办案。截止6月16日,共受理执行案件1092件(含旧存82件),同比增加27.2%,结案723件,同比增加36.3%,结案率66.2%,同比提高7.8%。为补齐卷宗归档短板,利用周末,分管领导带领大家加班加点,整理历史遗留执行卷宗3200余件4000余册。积极参与市中院关于执源治理课题的调研。超前谋划,与本院刑庭对接,对市中院指定管辖的“涉黑”案件共同研判,审理过程中审查并控制相关财产,为执行“打财断血”打好基础。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从自身来看,我们还存在明显压力和短板
一是在其他诉讼案件不同程度下降的同时,执行案件不降反升,均衡结案压力很大。诉前和诉中保全率、执行完毕率和执行实际到位率均有待提升。
二是受疫情防控影响,拘留、拘传等强制措施暂时难以实施,部分执行干警对线上执行措施不适应,线下执行手段运用不够。
三是执行队伍的群众观念和工作作风参差不齐,执行工作又是矛盾纠纷集中释放环节,涉执信访压力依然很大。
(二)从外部条件来看,执行工作还需各方继续支持
一是大部分乡镇综治部门能够支持执行工作,但是“网格化执行”并未形成完善的体系,期待基层综治网格员能够为法院执行工作发挥更大作用。
二是社会宣传合力尚未形成,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仍有大量宣传工作要做,如何引导社会公众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理解需要全方位、多层次共同努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质效意识
在做好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聚焦执行工作主责主业,加快办案节奏,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每一个执行团队、每一名执行干警都能逐项对照指标,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因案施策,不断提升执行案件案件质量。
(二)强力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
巩固和深化“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成果,乘势而上,突出执行强制性,加强执行规范化,压紧压实责任,发挥团队优势,加大首次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结合本县实际,根据上级法院指令,适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保证执行力度和攻坚势头不减。
(三)全力保障复工复产复业
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采取灵活措施,多用执行和解、调解工作方法,最大限度促成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对能“活封”的财产不进行“死封”,避免因查封影响财产效用的发挥,尽量降低对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依法执行,助力“六稳”“六保”。
(四)加强对涉黑恶财产刑的执行
加大查人找物力度,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手段,切实形成执行威慑,对作终本处理的案件,定期查询财产,深挖彻查“黑财”,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
(五)积极开展执行工作源头治理
加强内部联动,与立案、审判业务庭协调配合,引导债权人积极查找债务人财产线索,申请诉讼保全,提高财产保全率。尝试正向激励机制,对自动履行生效裁判的当事人,及时发布诚信履行信息,使其获得更好的社会信用评价,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六)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外部监督
邀请代表委员监督执行行动,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对执行工作的关切。认真梳理执行信访、执行异议、执行重大敏感案件、上级交办和督办、代表委员关注、涉党政机关等特殊案件情况,强化案件调度,切实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
总之,县法院依法履行执行工作职责,为寿县的和谐稳定和诚信体系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县人大常委会此次听取本院执行工作汇报,是对我们的关心、监督、鼓励和支持,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全面改进执行工作,为“诚信寿县”、“法治寿县”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接受从维德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6月23日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鉴于从维德本人提出辞职请求,根据《选举法》第五十四条、《代表法》第四十九条和《寿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暂行)办法》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从维德提出的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6月23日
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0年6月23日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
一、决定任命:
李善奇为县水利局局长
二、免去:
姜国水利局局长职务
出、列席人员名单
一、出席人员(共28人,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主 任:陶良慧(女)
副主任:陈玉宝 王延友 杨之江
委 员:王成海 方 正 刘长宝 吕凡明 朱继筠(女)
李 磊 李传池 李延宏 杨 帆(女、回) 杨少茹(女) 时 丽(女) 沈 鹏 宋明珠(女) 张斗凡 张国祥
张方应 尚寿永 洪文昌 袁自来 徐芦桢(女)
陶宪军(回) 戚士胜 章 清 闫如群
二、请假人员(共1人)
梁昌永
三、列席人员(共17人)
曹永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英海 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保辉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多好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 彬 县纪委常委
程德云 县城管局局长
夏承开 县教体局局长
王教斌 县人社局局长
张继模 县科技局局长
赵成凤 县财政局局长
陶 杰 县审计局局长
时英学 张李乡人大主席
李国明 板桥镇人大主席
曹士军 正阳关镇人大主席
曹先军 迎河镇人大主席
丁 凯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韩大鹏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