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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李乡人大组织学习《安徽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阅读次数:610 发布时间: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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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安徽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4月5日下午,张李乡人大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机会,积极组织部分县、乡人大代表和党政班子成员学习新修订的《条例》。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此次修订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强化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地位、细化了乡镇人大工作的职权及人大代表履职内容,并就人大主席团的工作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更好地发挥基层人大在国家政权体系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提供了法律支撑。今后,该乡人大将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定期学习和贯彻《条例》,切实加强人大规范化建设和实效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人大代表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积极进行参政议政和建言献策。(徐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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