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监督工作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接受履职监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孙业成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良慧作动员讲话。
开展干部履职监督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常规工作。2013年以来,先后对10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任后履职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实现本届之内干部履职监督的全覆盖,此次将启动对任命的“一府两院”19位干部进行任后履职监督。在调研基础上,将在9月下旬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分别听取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无记名测评。
陶良慧在动员讲话中阐明了履职监督工作的方法、步骤和要求。她指出,加强对任命干部监督是人大常委会职责所系,目的在于督促干部绷紧依法行政、履职尽责这根弦,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作为意识,促进发扬成绩、改进不足和推动工作。
陶良慧强调,依法开展干部履职监督是一项严肃性工作。要坚持正确方向,始终把干部履职监督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下,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统一起来。要严守组织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对干部依法行政、工作业绩等履职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要讲求工作实效,推动把履职差距找准,把整改工作抓实,实现对人和对事监督的有机结合,确保达到预期的监督效果。(任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