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县财政分配给我镇财政扶贫资金120万元,共22个建设项目工程,分布全镇13个村;镇于6月13日逐项目统一对外公开竞标,并与中标企业签订为60天实施工期。
近日,刘岗镇人大组织7名县镇人大代表,对全镇财政扶贫项目建设工程进行了督查。代表们深入村组,按照每个项目工程的建设内容,实地查看、丈量、测算工程建设情况,并详细询问每个项目业主帮扶带动贫困户方式和户数。
通过督查,代表们认为:在我镇22个财政扶贫项目建设工程中,截至目前仍有4个建设项目工程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容组织施工。为此,代表们要求:一是施工企业必须按合同约定内容来施工,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否则,镇将取消该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的拨付;二是每个项目业主必须按照“村、项目业主、贫困户”三方协议的规定,帮扶带动贫困户,增加其收入,让贫困户尽快脱贫;三是镇村干部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监管,确保这项重要惠民工程保质保量完成。(石曙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