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庄镇人大主席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引领,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导向,实行“合同制”督导,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进程。
镇人大主席团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广泛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美丽乡村建成区整治项目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实行“合同制”督导。各美丽乡村建成区整治项目相应成立美丽乡村建设人大代表监督小组,实行人大代表监督指导,保障美丽乡村建成区整治建设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得到落实。
为加快美丽乡村建成区整治项目的工期、质量、文明施工进度,该镇实行“合同制”管理,明确了垃圾、污水、绿化等各类项目建设的时间与要求,与各施工方签订履约合同承诺书,在规定的工期内提前一天完工,奖励施工方1000元,延迟一天完工处罚施工方1000元,做到奖罚分明。在规定的工期内,人大代表按合同要求,全程监督指导工程质量,做到时间有保证,质量有保障。同时,施工方在施工项目所在地要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所产生的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沈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