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大顺镇人大建言镇政府推行林长制应突出“二个重点”。
一是严格考核问责。将各村(居)及镇直单位、部门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镇目标管理绩效考评。镇总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是强化社会监督。通过镇政务公开网、网上阳光村(居)务监督平台、镇村先锋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森林和湿地分布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全社会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生态大顺建设。(夏泽成、秦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