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先进单位和后进单位的通报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对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测评的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2月,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组织全体县人大代表对2018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6家单位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1家单位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后进单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8年度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教体局 人社局 民政局
发改委 公安局 扶贫办
二、2018年度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后进单位
供电公司
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