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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后进单位的通报

阅读次数:5109 编辑: 寿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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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先进单位和后进单位的通报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对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测评的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2月,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组织全体县人大代表对2018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6家单位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1家单位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后进单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8年度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教体局    人社局    民政局

    发改委    公安局    扶贫办

    二、2018年度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后进单位

    供电公司

 

 

 

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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