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寿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袁东作的《关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认为,近年来,县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紧盯上级政策部署落地、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民生事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农村“三资”管理、基层干部队伍作风等常发问题严肃查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审议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还面临新挑战。为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常委会会议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进一步压实依法监督责任。推动监察责任全落实、监察对象全覆盖、严肃查处无禁区。二是进一步强化监察法规实施。努力营造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法治氛围。三是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健全协作区与乡镇更为顺畅的监督和办案协作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忠诚干净担当、专业能力出众、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干部队伍。(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