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张薇为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姚望为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梁钊为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顾正明为寿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二、免去:
顾正明的寿县人民法院正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林志勇的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周晓春的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梁萍的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24年4月25日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张薇为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姚望为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梁钊为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顾正明为寿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二、免去:
顾正明的寿县人民法院正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林志勇的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周晓春的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梁萍的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