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3日寿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0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规定,现将养老事业发展专题询问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民政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将养老事业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各类养老机构协调发展,建设城乡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取得一定成效。会议同时指出,当前养老工作仍存在要素保障不足,监管机制有待健全,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专业护理人员配比不足,医养结合进程滞后等问题和短板。会议建议,一要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对养老事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二要健全养老机构监管机制,强化监管力度。三要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专业技能。四要加快医养结合进程,为老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
2024年5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以寿人常〔2024〕16号文件向县政府送达了审议意见。
二、整改情况
审议意见送达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责任,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一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严格实施《寿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寿县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努力保障一系列政策全面落地落实。整合区域养老服务体系,投资1.1亿元建设县级养老服务中心,投资3500万元建设失能养护中心,投资2亿元在三觉、安丰塘、窑口、双桥等8个乡镇建设区域化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公寓,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二是养老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加强养老机构改造提升,为18家公建公营养老机构安装空调、电视机,39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对食堂餐厅、老人房间、公共区域设施进行改造,一定程度上改善老人居住环境。支持养老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安排县乡医生定期到养老机构开展坐诊、巡诊,开通入住老人住院治疗绿色通道,基本满足入住老人的医养需求。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操作技能培训,年培训360余人次。三是养老机构监管机制得到强化。修订完善社会化养老机构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指标,增加入住老年人评价分值,提升考核结果真实性、可靠性。采取乡镇月考核、县局季考核、第三方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做到奖罚分明、奖优罚劣。建设智慧养老安全监管“一屏可览”,在部分重要场所搭建AI智能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县乡分级进行全方位监管。
三、整改监督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审议意见的落实,2025年4月2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民政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养老事业发展专题询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发出、收回测评表33张,得“满意”票29张,“基本满意”票4张,“不满意”票0张。根据《寿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规定,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养老工作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健全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补齐养老民生短板。不断加强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凝聚各部门工作合力,持续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实兜底性保障,发挥政府的导向和引领作用。二要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供给力度。持续加强养老机构文体、卫生、居住等基础设施优化步伐,定期对老旧设施更新替换。及时运营已建成的县乡级养老中心、失能特困人员养护中心,加快8个乡镇区域养老中心建设。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做好老旧养老机构的撤并工作。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路径,完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三要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监督机制。持续强化管护人员队伍监管,常态化开展职业教育培训,落实持证上岗,补齐人才短板。加强全县社会养老机构建设投入资金的审计监管,形成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强化县乡联动考核机制,采取更有针对性、更具实效性的举措,严格养老机构日常安全管理,抓实消防、食品、卫生等工作,确保各项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