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报
第5期
目 录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书
※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书
※关于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书
※关于批准寿县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出、列席人员名单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8月2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陶良慧,副主任陈玉宝、曹沛、王延友、杨之江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来宾,县法院院长毛方余,县政府办、检察院、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住建局、国土局、重点局、招商局和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负责人,以及板桥镇、窑口镇、瓦埠镇、隐贤镇的人大主席列席会议。陶良慧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发改委主任赵东升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国资委主任、财政局副局长赵成凤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审计局局长陶杰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审查和批准了县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
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书
县人民政府: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县政府以“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平稳态势。会议同时指出,上半年项目建设进度不快、少数经济指标未达预期、征迁遗留问题和要素制约突出等,给下半年工作带来压力,需要县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调度、全力攻坚,保障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会议建议:
(一)咬定目标补短板。加大现代农业招商、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一步做好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灾害预防工作,力争一产增产增收增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加大已供商住用地开工建设速度,适时新增商住房供地,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政策落实,争取一二三产全面实现全年预期。
(二)突出工业核心地位。落实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强力推动全年招商引资和工业经济发展指标完成。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盘活闲置资产,推进招商引资遗留问题妥善处理。强化措施,着力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持续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配套服务,增强园区综合承载能力。着力壮大民营经济,加大要素保障,加大民企融资担保额度,努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少问题,广聚“双创”资源,为民企发展注入资金、人才活力,助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加大“去降补”,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紧盯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对年初县人代会批准的92个项目,要认真梳理,强化调度,具备条件开工的抓紧开工,正在建设的抢抓工期和进度,因征迁问题停工的,要逐个分析破解,尽快开工建设。
(四)持续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坚决完成年度扶贫攻坚工作任务,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工作。强化民生工程的责任落实,不折不扣落实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办理。
寿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
审议意见书
县人民政府: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县政府及财税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和“营改增”等一系列结构性减税因素,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实现了上半年财政收支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会议同时指出,下半年财政收支压力较大,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债务风险需要强化管控等。
会议建议:
一是依法培植壮大税源。进一步落实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不断增强财力增长的可持续性。要加强调研分析,努力优化税收质量,切实增加可用财力。
二是加大税收政策培训。为更好适应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方式变化,建议加强对乡镇干部财税政策及“营改增”知识学习培训。
三是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对全年财税收入任务和形势的分析研判,深入指导和充分发挥乡镇协税护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税收调度,确保完成年度收入任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税收平台建设,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管控。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重要作用,依法打击偷抗骗税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税收法律制度的严肃性,维护社会分配的公平公正。
四是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继续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统筹乡村协调发展,加大对脱贫攻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及其他公益事业的财力保障,促进县乡财权与事权匹配。切实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加快专项资金的拨付进度,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办理。
寿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书
县人民政府:
会议认为,县政府和审计部门认真依法履行职责,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2016年度财政决算,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依据。审计内容真实客观,审计意见可行。会议同时指出,审计报告反映了我县财政预算执行和财经管理工作中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执行还没有做到严谨、规范,乡镇预算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少数政府性投资项目概算不够精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财政债务风险防控应引起高度重视等。
会议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责任,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确保问题整改处理到位。要突出重点,加强对专项资金、政府性投资工程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公共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二要切实加强审计结果的综合运用。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积极推进绩效评价,将审计查出问题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盘活存量资金,缓解年度支出压力。要依法加强拖欠土地出让金的清收力度。
三要不断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立足规范提升,严格执行公务消费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制度。进一步依法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分析偿债能力,评估债务风险,严格控制债务规模,积极争取省级发行的新增债券,加快化解县级和乡镇存量债务。要早编、细编2018年预算,特别是部门专项资金和非部门专项资金预算,力求精细精准精确。
四要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报告机制。县政府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若干规定》要求,于9月22日前,向主任会议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于11月22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办理。
寿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寿县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寿县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
寿县人大常委会
出、列席人员名单
一、出席人员(共27人,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主 任:陶良慧(女)
副主任:陈玉宝 曹 沛 王延友 杨之江
委 员:方 正 吕凡明 朱继筠(女) 闫如群 孙 斌
李传池 杨 帆(女、回) 杨少茹(女) 时丽(女) 沈 鹏 宋明珠(女) 张斗凡 张国祥 袁自来 徐芦桢(女) 徐纯宽 陶宪军(回) 戚士胜 盛 明(回) 章 清 梁昌永 魏青云
二、请假人员(共4人)
委 员:王成海 李延宏 李 磊 柴聪修
二、列席人员(共21人)
张来宾 县委常委、副县长
毛方余 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长宝 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
周德利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江爱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东升 县发改委主任
陶 杰 县审计局局长
许 凯 县住建局局长
余 松 县招商局局长
张 干 县重点局局长
赵成凤 县国资委主任、财政局副局长
花满辉 县国税局局长
李逢银 县地税局局长
王 彬(女) 县国土局总工程师
李国明 板桥镇人大主席
刘正江 窑口镇人大主席
孙良传 隐贤镇人大主席
孟宪菊(女) 瓦埠镇人大主席
张方应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丁 凯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韩大鹏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