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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会报第6期

阅读次数:9560 编辑: 寿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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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会   报

第6期

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印发

 

目     录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关于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书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书

※关于批准将寿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采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关于批准将寿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采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任命名单

※出、列席人员名单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10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陶良慧,副主任曹沛、杨之江及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来宾,县检察院检察长王保辉,县政府办、县法院、财政局、招商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等单位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的负责同志,以及寿春镇、安丰塘镇、陶店回族乡、保义镇、众兴镇的人大主席列席会议。陶良慧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紧紧围绕建设“南工北旅生态县”目标,完善机制,创新方式,打造平台,优化环境,着力推进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会议建议县政府更加突出招商引资主战略地位,始终紧抓不放,持续升温加压,推动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办好议案建议是“一府两院”的法定职责。建议县政府和“两院”认识再深化、机制再完善、措施再强化、质量再提升、实效再增强,确保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将寿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采购资金和寿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采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并通过相关决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

关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书

 

县人民政府:

10月24日,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招商局局长余松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送达如下:

会议认为,经过多年努力,我县的招商引资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工作态势发生根本性转变,择资选商将成为新的常态。但是,我县招商引资工作中仍然存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教育、卫生、商业、金融、物流等软环境配套不足,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制约矛盾突出,招商引资的产业集聚度不高、缺乏大型龙头企业带动,招商企业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难解决,招商引资奖励政策门槛较高等问题,需要进一步重视解决。

会议建议:

(一)强化领导,完善机制,坚定不移地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要进一步深化对招商引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招商引资是第一要事的理念,坚持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县、乡(镇)、县直单位的“一把手”亲自过问协调遇到的实际问题,坚持“五个一”的招商工作机制和“六个一”的项目推进机制,着力形成专业招商、中介招商、以商招商,多管齐下、全方位的招商机制,推动内外资一起引,大中小企业一起上,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大招商引来大项目,带动大投入,推动大发展。

(二)突出重点,精准招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坚持“南工北旅”产业布局,修订完善《寿县招商引资规划》,有针对性地超前谋划一批大项目,进行包装推介。突出产业布局区域重点,南部园区做“精工”,全力打造寿县工业经济发展的主阵地,重点引进现代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智能电器、现代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培育形成主导产业关联集群;北部园区及未来九龙—双桥拓展区做“轻工”,利用毗邻城区,劳动力相对富足的优势,做纺织、服装、鞋帽、食品加工、工艺制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中西部地区(乡镇工业集中区)做“农工”,利用寿县传统农业资源优势,发展现代农业,重点引进产加销一条龙、农工商一体化的企业;东部地区江淮运河寿县段招“港工”,做港口经济;北部城区继续围绕文化旅游、商贸等现代服务业,紧扣“北旅”产业开展招商。

(三)要注重招商选商,严格把关,提升招商质量。要坚持“四个不要”、“环保先行,符合三规”和集约用地的原则,即高能耗,污染大,产能落后,占地大、产能低、财政贡献小、牵动发展力弱的项目坚决不要;符合环保要求,符合园区产业布局规划、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项目,才能申报“一审三办会”决定是否准入,严防先建后批,造成新的遗留问题;对预准入的招商项目,要严格审查其建设规模、产业性质、有效投资强度等,防止大而空的项目占用过多的土地。与此同时,要加强招商队伍建设,打造爱招商、懂招商、会招商的专业招商团队,严肃招商考核,谨防形式主义,做到招真商、招实商,确保招商绩效。

(四)加快南部工业园区功能服务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恒大阳光半岛文旅项目带动作用,加快酒店、商业、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尽快提高园区品味。要把学校、医院、文化娱乐、商业设施、金融保险、中介服务等配套项目尽快提上建设议程,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促成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实现以商兴园。争取尽快开通合肥至园区公交线,以此聚拢园区人气。要加快新加坡物流园项目建设,同时也可采取物流补贴的办法,再引进一家成熟的物流公司先期入园服务,解决园区企业物流不畅、成本贵的问题。要试行“园中园”配套建设,打造2个产业集聚度高、主导产业鲜明、企业类型关联互补性强的“双千亩产业”特色园,示范带动园区整体提质升级。探讨研究园区的招商引资配套奖励政策,出台更加符合实际、更有特色、更有针对性、更接地气、更有吸收力的配套政策。

(五)统筹协调,千方百计破解要素制约和遗留问题。高度重视用地难、融资难、用工难“三难”问题,对于招商历史遗留问题,要推动多部门联合办案,采取一企一议一方案的办法妥善处理。要重视抓好“僵尸企业”处置,建议采取“四盘”措施:一是“盘活”,对市场前景好、有成长潜力,因资金链断裂的企业,通过招商引资,牵线搭桥,促进增资扩股合作经营。二是“盘改”,对于靠出租厂房用于商业仓储的企业,限期整改,恢复工业用途。三是“盘走”,限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企业,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回土地。四是“盘转”,对于名存实亡的企业,通过园区协调,资产评估,让急需扩大生产场地的招商企业出资收购,实现“腾笼换鸟”。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11月5日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审议意见书

 

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多数承办单位重视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明确办理责任,规范答复内容,推动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会议同时指出,办理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将议案混同于建议,议案的办理工作与法定要求有差距;部分建议承办单位角色定位不准,责任意识淡化,对办理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和厌倦心理,过于强调自身困难和客观因素,缺乏与代表面商沟通和解决问题的办法,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单位没有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代表,应当予以问责。

为加强和改进办理工作,会议建议:

一、要进一步深化对办理工作的认识

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时效性。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议案的办理工作,人代会确定的代表议案要列入政府常务会议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办理措施,定期报告进展情况。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既要抓分解、抓交办,更要抓调度、抓督办,督促承办单位强化责任意识,不推脱、不敷衍,促进办理工作出实招、见实效。

二、要进一步加强对办理过程的跟踪

办理工作不能只满足于答复,要抓好全程跟踪和绩效评估,努力实现从答复满意到结果满意的转变。制定并落实办理工作的责任制、限时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应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办理;对于重要的涉及面广的建议,县政府分管领导要出面协调,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实际效果。对办理工作实行建账销号制度,进行台账化管理。对答复不及时不规范的承办单位,要列入负面清单,强化督办;对拖延不办,不能按期答复的,要按照绩效考核的要求,切实兑现奖惩措施。探索建立网上交办和督办系统,提升办理工作效率。

三、要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对办理工作的监督

县政府需进一步加强议案、建议办理的汇报、沟通和反馈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下一步将采取以下举措:一是从代表建议中,选择确定部分重点建议,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领衔督办,以点带面,不断促进办理代表建议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强化督办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办理工作成效作为评价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依法行政、工作作风的重要参考依据,与部门评先评优、干部履职监督和测评推荐有机结合;必要时常委会将约谈办理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要求其单独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工作情况并接受测评,以此推动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请县政府认真对待上述审议意见,对办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认真研究处理,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11月5日

 

关于批准将寿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采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7年10月24日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寿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采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寿政秘〔2017〕296号),决定批准这个议案。

会议同意将寿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纳入预算管理及中长期财政计划。会议要求,县政府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10月25日

 

 

 

 

 

 

 

关于批准将寿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采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7年10月24日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寿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采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寿政秘〔2017〕313号),决定批准这个议案,同意将寿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中政府付费纳入跨年度财政预算。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10月25日

 

 

 

 

 

 

 

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命名单

2017年10月24日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孔肖四为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期两年;

二、任命:

孙  雷为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出、列席人员名单

 

一、出席人员(共29人,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主  任:陶良慧(女)

副主任:曹  沛   杨之江

委  员:王成海   方 正   吕凡明   朱继筠(女) 闫如群   孙 斌   李 磊  李传池   李延宏  杨 帆(女、回) 杨少茹(女) 时 丽(女)  沈 鹏                    宋明珠(女) 张斗凡  张国祥   袁自来   柴聪修   徐芦桢(女)  徐纯宽  陶宪军(回)戚士胜   盛  明(回) 章 清   魏青云  梁昌永

二、请假人员(共2人)

副主任:陈玉宝   王延友

二、列席人员(共22人)

张来宾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保辉  县检察院检察长

刘长宝  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

湛有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成凤  财政局副局长

余  松  招商局局长

吴传利  人社局副局长

许  凯  住建局局长

夏承开  教育局局长

李士林  交通运输局局长、寿春镇人大主席

程德云  城管执法局局长

江  洪  公管局局长

王新福  房产局副局长

仇恒明  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魏  振  经信委总工程师

李  明  保义镇人大主席

张仁斌  众兴镇人大主席

孔建军  安丰塘镇人大主席

郑诗丽  陶店回族乡人大主席

张方应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丁  凯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韩大鹏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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