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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书

阅读次数:4264 编辑: 寿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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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人常〔2017〕35号

 

 

关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书

县人民政府:

10月24日,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招商局局长余松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送达如下:

会议认为,经过多年努力,我县的招商引资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工作态势发生根本性转变,择资选商将成为新的常态。但是,我县招商引资工作中仍然存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教育、卫生、商业、金融、物流等软环境配                                                                                                                                                                                     套不足,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制约矛盾突出,招商引资的产业集聚度不高、缺乏大型龙头企业带动,招商企业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难解决,招商引资奖励政策门槛较高等问题,需要进一步重视解决。

会议建议:

(一)强化领导,完善机制,坚定不移地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要进一步深化对招商引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招商引资是第一要事的理念,坚持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县、乡(镇)、县直单位的“一把手”亲自过问协调遇到的实际问题,坚持“五个一”的招商工作机制和“六个一”的项目推进机制,着力形成专业招商、中介招商、以商招商,多管齐下、全方位的招商机制,推动内外资一起引,大中小企业一起上,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大招商引来大项目,带动大投入,推动大发展。

(二)突出重点,精准招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坚持“南工北旅”产业布局,修订完善《寿县招商引资规划》,有针对性地超前谋划一批大项目,进行包装推介。突出产业布局区域重点,南部园区做“精工”,全力打造寿县工业经济发展的主阵地,重点引进现代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智能电器、现代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培育形成主导产业关联集群;北部园区及未来九龙—双桥拓展区做“轻工”,利用毗邻城区,劳动力相对富足的优势,做纺织、服装、鞋帽、食品加工、工艺制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中西部地区(乡镇工业集中区)做“农工”,利用寿县传统农业资源优势,发展现代农业,重点引进产加销一条龙、农工商一体化的企业;东部地区江淮运河寿县段招“港工”,做港口经济;北部城区继续围绕文化旅游、商贸等现代服务业,紧扣“北旅”产业开展招商。

(三)要注重招商选商,严格把关,提升招商质量要坚持“四个不要”、“环保先行,符合三规”和集约用地的原则,即高能耗,污染大,产能落后,占地大、产能低、财政贡献小、牵动发展力弱的项目坚决不要;符合环保要求,符合园区产业布局规划、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项目,才能申报“一审三办会”决定是否准入,严防先建后批,造成新的遗留问题;对预准入的招商项目,要严格审查其建设规模、产业性质、有效投资强度等,防止大而空的项目占用过多的土地。与此同时,要加强招商队伍建设,打造爱招商、懂招商、会招商的专业招商团队,严肃招商考核,谨防形式主义,做到招真商、招实商,确保招商绩效。

(四)加快南部工业园区功能服务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恒大阳光半岛文旅项目带动作用,加快酒店、商业、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尽快提高园区品味。要把学校、医院、文化娱乐、商业设施、金融保险、中介服务等配套项目尽快提上建设议程,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促成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实现以商兴园。争取尽快开通合肥至园区公交线,以此聚拢园区人气。要加快新加坡物流园项目建设,同时也可采取物流补贴的办法,再引进一家成熟的物流公司先期入园服务,解决园区企业物流不畅、成本贵的问题。要试行“园中园”配套建设,打造2个产业集聚度高、主导产业鲜明、企业类型关联互补性强的“双千亩产业”特色园,示范带动园区整体提质升级。探讨研究园区的招商引资配套奖励政策,出台更加符合实际、更有特色、更有针对性、更接地气、更有吸收力的配套政策。

(五)统筹协调,千方百计破解要素制约和遗留问题。高度重视用地难、融资难、用工难“三难”问题,对于招商历史遗留问题,要推动多部门联合办案,采取一企一议一方案的办法妥善处理。要重视抓好“僵尸企业”处置,建议采取“四盘”措施:一是“盘活”,对市场前景好、有成长潜力,因资金链断裂的企业,通过招商引资,牵线搭桥,促进增资扩股合作经营。二是“盘改”,对于靠出租厂房用于商业仓储的企业,限期整改,恢复工业用途。三是“盘走”,限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企业,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回土地。四是“盘转”,对于名存实亡的企业,通过园区协调,资产评估,让急需扩大生产场地的招商企业出资收购,实现“腾笼换鸟”。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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