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上午,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春申广场开展《淮南市寿州古城保护条例》现场宣传活动。
据悉,今年10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淮南市寿州古城保护条例》,并于11月17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这是寿县历史上首部地方性法规,为寿州古城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确保《条例》宣传和贯彻实施,人大办精心组织,强化宣传。通过宣传展板、咨询台、发放《条例》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了《条例》内容。此次广场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余人次。通过现场互动,为《条例》12月8日的正式施行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和舆论氛围。(朱正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