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江峰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时间二年);
夏梁荣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行政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张家能同志为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
权成良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周跃武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行政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夏梁荣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安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军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小甸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姚望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新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汪慧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世琴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伟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坤君同志的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宋成武同志的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