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现将寿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关于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司法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和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履职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加快寿州古城保护利用,全力打造全国特色文化旅游目的地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工作报告,书面审查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综合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报告,并进行测评;
二、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寿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寿县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9.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寿县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寿县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1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2025年政府投资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1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
1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寿县2024年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有关专项工作报告
15.听取县政府关于全县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16.听取县政府关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17.听取县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18.听取县法院关于加强商事审判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19.听取县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20.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法官、检察官履职报告,并进行测评。
四、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2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执法检查;
22.报告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23.调研《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24.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贯彻落实情况;
25.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
26.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五、开展专题询问
27.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六、开展专题调研
28.调研关于优化全县中小学校教育布局情况;
29.调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情况;
30.调研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情况;
31.调研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
32.调研全县中医药传承发展情况;
33.调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
34.调研关于加快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和发展壮大情况。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3月14日